******医院
药剂科药品智能存取柜采购项目比选公告
各潜在供应商:
******医院药剂科药品智能存取柜采购项目拟于2024年 6 月开展,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单位,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响应。
一、项目概况:
1.项目名称:******医院药剂科药品智能存取柜采购项目;
2.项目内容:我院拟采购药品智能存取柜3台;
3.项目预算:48000.00元,其中清单如下:
序号 | 设备名称 | 规格型号 | 申请数量 | 单位 | 单价最高限价(元) |
01 | 药品智能存取柜Ⅰ | 定制 | 1 | 台 | 16000 |
02 | 药品智能存取柜Ⅱ | 定制 | 2 | 台 | 16000 |
说明:1.投标人的报价应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(即项目清单中的所有单价为一致的下浮率),报价上浮视为无效投标。
2.按下浮率报价,如九折折扣,下浮率应填10%。即:单价实际结算价=单价最高限价×(1-下浮率)。
二、资格条件:
1.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,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组织机构代码证,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)。
三、项目要求:
1.项目报价:格式详见附件1;
2.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:详见附件3;
3.项目成交方式: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标。
4.采用低价中标法比选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响应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,如未响应或未全部响应的,则投标报价无效。提供承诺函,格式详见附件2。
四、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:
1.报价截止时间:请各公司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,作出合理报价,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并务必于2024年6月6日11:00时前递交比选报价密封文件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公司名称;未密封、未标注公司名称且无法识别的或逾期送达的比选报价文件恕不接收。
2.比选文件的递交: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含被授权人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),被授权人身份证(留复印件,出示原件);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留复印件)。
3.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,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、同一家庭的人员、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,否则,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。
4.比选文件递交地点:******医院第一住院楼行政楼5楼509室采购供应部(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春晖路182号,联系人:文老师,联系电话:0830-******)。
******医院
采购供应部
2024年5月31日
- 附件【附件3: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2:承诺函.doc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1:报价函.docx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