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N******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2025年零星维修服务
三、采购结果
采购包1:
供应商名称 | 供应商地址 | 中标(成交)金额 | 执行标准 | 评审总得分 |
---|---|---|---|---|
******有限公司 |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| 1,200,000.00元 | 零星维修服务(百分比):8% |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合同包1(合同包一):
******有限公司)
品目号 | 品目名称 | 采购标的 | 服务范围 | 服务要求 | 服务时间 | 服务标准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C****** | C******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| 零星维修服务 | 环卫所直管环卫设施开展零星维修服务 | 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立即回应,其中小型维修需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完成维修,大型维修需在1日内向采购方递交维修方案及预算,采购方同意维修后在维修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,每延期1天,扣除当次维修费用的1% |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(合同期内如资金用完,合同自动终止) | 本次采购服务维修中包含的所需各种配件、材料质量不得低于维修部位原使用材料品质。 |
五、评审专家(单一来源采购人员)名单:
王钊、杨春梅、魏民(采购人代表)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参照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计价格〔2002〕1980号)收费标准下浮25%计算
代理服务费金额:
合同包1:1.245万元。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1、供应商信用融资:根据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》(川财采[2018]123号)文件要求,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/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、融资难、融资贵的困难,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有融资需求的供************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,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。
2、******有限公司,联系电话:******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泸州市环境卫生所
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二段石马沟巷11号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99号五冶大厦A2栋9楼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徐建容
电话:******
******有限公司
2025年04月14日